首页 > 工程招标> 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顶山市开发一路北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5095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南
工程名称:

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顶山市开发一路北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顶山市开发一路北延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wzc2015-005A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开发一路北延工程已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部,规划为南北向城市一级主干道,建筑规划标准段的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总长1906.695米,总投资约8000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雨污、交通、绿化、给水、照明、热力、平煤专用线雨水泵站工程;
2.3计划工期:  360  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各投标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雨污、给水、照明、热力、平煤专用线雨水泵站工程的施工,投资额约6353万元;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招标内容为绿化工程施工,投资额约480万元;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雨污、交通、绿化、给水、照明、热力、平煤专用线雨水泵站工程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对第一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劳动合同,并提供2014年8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劳动合同,并提供2014年8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1.4公司五大(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员、预算员)具有上岗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劳动合同,并提供2014年8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1.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1.6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1.7本工程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后审;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对第二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或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劳动合同和2014年8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2.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2.6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所在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2.7本工程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后审;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监理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或综合资质;
3.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近一年劳动合同和2014年8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3.4外省、市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3.5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所在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3.6本工程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后审;
3.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 2015年2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 2 月 17 日17:30。
4.2 报名时须携带: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3本项目开标时拟投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与报名时必须保持一致。
4.4投标单位投报的所有资料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白银路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
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邮    编: 467000                        邮       编:  467000                   
 联 系 人: 史女士                       联   系  人:  常女士                
电    话: 0375-7207936                  电    话:  0375-3890368   13781804242             
2015年2月11日 

报名期限: 2015/2/12201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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