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904120140004招标备案号:1209201502400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津建交大港施工[2015]020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港太平镇)港中公路道路绿化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滨港行政许可[2013]10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96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投资咨询公司 受 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港中公路道路配套建设绿地,北侧绿带、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带、南侧行道树及水渠边绿化、入区标识2组及百旗广场1处。总建设规模约3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996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大港太平镇)港中公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标段西起南区支五路,东至工农大道,港中公路中央隔离带绿化面积约3.7万平方米,投资额约800万元,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及养护阶段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建设单位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5年04月30日 至 2015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经理包括: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4)正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均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建筑【2012】141号及1091号文件规定配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2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7 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2月25日至2015年03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大港太平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富元(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南部新兴产业区(大港太平镇) 邮政编码:300273 联系人:杨凯 电话:63106602 传 真:63106602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投资咨询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焦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 邮政编码:300203 联系人:裴蕾 电话:23400454 传 真:23400742 日期:2015 年 2 月 12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63381516传真:63380856电子邮箱:bhxqdgzbb@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号211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