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104120150004招标备案号:12172015024002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宁河施工[2015]02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津榆公路绿化工程 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投【2014】15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宁河县交通局 ,建设资金为 19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宁河县交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津榆公路绿化工程,全长10公里,宁河县东至潘庄村,西至北辰界。绿化面积4483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标段自潘马庄路口起延津榆公路止于K52+243,本标段工程绿化面积14741平方米。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总投资约600万元 二标段:本标段自津榆公路K52+243起延津榆公路止于K46+643,工程绿化面积15650平方米。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总投资约600万元 三标段:本标段自津榆公路K46+643起延津榆公路止于北辰界,工程绿化面积14447.7平方米。招标范围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总投资约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015年03月30日 至 2015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4、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正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须提供正项目经理任命书。5、本项目应配备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须为本单位职工,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须单独配置,并提供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6、项目管理部其他成员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4、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正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须提供正项目经理任命书。5、本项目应配备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须为本单位职工,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须单独配置,并提供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6、项目管理部其他成员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4、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正项目经理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须提供正项目经理任命书。5、本项目应配备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须为本单位职工,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项目经理须单独配置,并提供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6、项目管理部其他成员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2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2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7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2月25日至2015年03月0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403(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宁河县交通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文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33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高勇 电话:69591500 传 真:6959150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伟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403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刘海涛 电话:18602216860 传 真:59855093 日期:2015 年 2 月 12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靳宝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beijing3023@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