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道207线雷州市龙门水库至徐闻县海安港码头(K3654+900~K3669+250)段路面改造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徐发改物价【2014】241号 批复单位 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招标人 湛江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湛江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国道207线雷州市龙门水库至徐闻县海安港码头(K3654+900~K3669+250)段路面改造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国道207线雷州市龙门水库至徐闻县海安港码头(K3654+900~K3669+250)段路面改造市政配套工程。 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工程规模:国道207线K3654+900~K3669+250段四车道以外的行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全长14.35公里;工程招标控制价:36483105.88元。 工 期:180日历天。 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 级) 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 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4) 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企业名称应已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以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 (6)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进粤企业必须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7)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8)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9)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外省企业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本省企业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该证明材料需注明有效期。注:有效期的计算,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一份。 报名时间:2015年 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 报名地点:徐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 200元,图纸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5年3月11日15时00分(签到截止时间)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湛江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138271477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湛江分公司 联系人:周生 电话:13189492618 发布人 周霭宁 发布日期 2015-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