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5116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道路工程三标段(环岛三路支线A、B道路)(网上报名)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道路工程三标段(环岛三路支线A、B道路) (项目名称)已由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葫发改发【2009】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环岛三路支线A、B道路及管网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环岛三路至环岛三路A、B支线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A道路长264.37米,道路宽度20米;B道路长300.00米,道路宽度16米。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为 400 万元。 2.4招标范围:道路及管网施工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4 月 1 日开工至 2015 年 9 月 2 日竣工,计划工期 155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IC卡或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时所有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BBB级(含)以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办理)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于2015年02月12日至2015年02月17日8:30—16:00时到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符合性审查,合格后自行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本工程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5 年 2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5 年 2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葫芦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弘博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27号 邮编: 邮 编: 125000 联 系 人: 张晓伟 联 系 人: 王亮 电 话: 0429-3071016 电 话: 0429-3106555 传 真: 传 真: 0429-310663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ldhbztb@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
报名期限: | 2015/2/12至 2015/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