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园林局“汉阳区园林小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号:阳财采计[2014]1090号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汉阳区园林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汉阳区园林小景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
1、项目地点:汉阳区隆祥东路与芳草路交汇处、栖贤路口、群建路口、江城大道与四新路交汇处等四处;
2、招标编号:WHQD C2014-048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汉阳区园林小景项目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71万元,投标控制价人民币47.50410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投标人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网员证;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二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职称证、上岗证、社保证明、劳务合同;
6、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7、提供近三年(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8、供近两年(2012、2013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
9、投标人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3日起至2015年3月23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汉阳办事处)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3月24日9:30时 (北京时间9:00时开始受理),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武汉市汉阳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汉阳区民政局大楼内)。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3月24日9:30时;
2、开标地点: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武汉市汉阳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汉阳区民政局大楼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汉阳区园林局
招标人联系人:牛玉蓓 联系方式:027-8462333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红霞 联系电话:027-84766877-801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投诉联系人:陈俊 投诉电话:027-8446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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