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TJXX2015-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老司城遗址消防(二期)工程已由永顺县发改局以永发改[2015]37号文件核准,资金来源为国有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顺县老司城遗址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老司城遗址消防(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老司城村 2.3 规 模:包括老司城遗址左街、喻家堡、周家湾三个村落的消防工程。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 2.5 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消防系统工程主体: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市电自动断电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供电系统、消防防雷接地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至少有一个世界文化遗产地消防施工项目的业绩;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15年2月26日至 2015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吉首市人民南路69号水晶城1003室)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⑦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⑨世界文化遗产地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3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永顺县老司城管理处十三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5223313。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顺县老司城遗址管理处 招标代理: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顺县灵溪镇 地址: 吉首市人民南路69号水晶城1003室(湘西)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人:彭先生 彭女士 电话:18797448339 电话(传真):0743-8516848 /188743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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