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禄大道北沿照明绿化工程和城乡规划建设网络审批管理平台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裕禄大道北沿照明绿化工程和城乡规划建设网络审批管理平台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考县规划管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现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的公开招标事宜,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裕禄大道北沿照明绿化工程和城乡规划建设网络审批管理平台项目 2、项目金额:约243万元 3、招标编号:XHTC-HW-2015-036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裕禄大道北沿照明 第二标段:裕禄大道北沿绿化 第三标段:城乡规划建设网络审批管理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第一标段:生产厂商须提供拟投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商拟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同一品牌的供应商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或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第二标段: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第三标段: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须具有省级以上(含)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产品登记证书;或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有: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第一、二标段); (4)生产厂商须提供拟投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商拟投产品生产许可证(仅限第一标段);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仅限第一、二标段); (6)省级以上(含)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3 月 4 日-- 3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至17:00,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两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图纸售价:每份500元,中标单位不退。 5、投标保证金:第一、三标段人民币5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1000元。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需携带转账凭证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建行兰考县支行 账 号:41001558510050204236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9:30分整 2、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 3、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3663780606 采 购 人:兰考县规划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537883166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5226008530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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