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7.22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岷县寺沟乡八步川村、绿沙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已经定发改投资[2014]977号、定发改投资[2014]976号文件批复立项,现对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7.22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岷县寺沟乡八步川村、绿沙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建及安装工程,建设内容:场地平整工程、广场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环卫工程和建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八步川村工程建安费用:426.75万元;绿沙村工程建安费用:405.62万元;合计工程建安费用:832.37万元。 二、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三、建设地点:岷县寺沟乡八步川村、绿沙村。 四、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五、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施工: 1、施工企业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应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2、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原件副本、营业执照原件副本、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建造师证、IC卡,五大员资格证书,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工程要求一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三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理: 1、监理企业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验。 2、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资质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及企业业绩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三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3月4日-2015年3月6 日 七、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9:00时-11:30时至下午14:30-17:30时)。 招标文件费用:施工:800元/份,监理:500元/份 报名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帐号:101932000287070 行号:31382900041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2小时前,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交至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八、招标单位:岷县寺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振东 联系电话:18794251318 九、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天天 联系电话:15095370542 十、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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