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周分2015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巷镇周至大道等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己由慈发改周审批[2012]44号、慈发改周审批[2013]9号、慈发改周审批[2013]10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周巷镇周至大道、巷通路、惠通路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造价约为70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 计划工期: 2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路灯安装(连灯杆、LED灯具采购)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或机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3.3项目安全员要求: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质量员要求: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ixi.gov.cn)工程镇级平台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中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 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5年3月9日下午17时3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ixi.gov.cn)工程镇级平台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16 日下午16:3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周分2015011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 人: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慈溪周巷支行 帐 号:39505001040014720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费率评标法 。 7.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 7.4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5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至少在开标前一天经周巷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周巷镇环城北路428号 联 系 人: 汪忠优 电 话: 13777980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