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峄山镇2014-2015年长防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邹城市峄山镇。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 56 万元。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即日开工,2015年9月10日前竣工,2017年12月31日完成总验收。
招标范围:邹城市峄山镇2014-2015年长防林工程
共分3个标段,
一标段:西巩村长防林工程300亩,投资约28.8万元;
二标段:西巩村长防林工程200亩,投资约19.2万元;
三标段:巩三村长防林工程84亩,投资约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栽植树木经验的法人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所在村居(委会)能够提供相应经验履约能力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仅限户籍所在地为邹城市峄山镇。
4.投标报名
4.1 邹城市峄山镇政府于2015年3月 4 日至2015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投标报名。
4.2 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身份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的履约施工能力证明,以上资料均为有效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邹城市峄山镇政府于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招标文件。
5.2凡参与招标者均在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交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邹城市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峄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邹城市峄山镇政府驻地 地 址:邹城市峄山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苑举立 联系人:宋于立
电 话:13583789756 电 话:18653764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