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区迎宾大道入城口景观改造工程(杭金衢高速-环城北路段)Ⅰ标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审批【201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城建发展和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建公司政府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城建发展和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 5000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 %,计人民币 2500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 ㎡,层数 层,最大跨度 m,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Ⅰ标工程起点桩号为K3+342.551至桩号K2+080,道路全长约1262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环城北路至高速匝道口道路标准段宽度为63米,高速匝道口至高速主线桥道路标准段宽度为40米。;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
3.3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投标人在投标时,办理过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且统筹交纳过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3.7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8上文3.1条原文删除并更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按《原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或按《新标准》批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上述《原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标准》系指建设部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3月05日 10时00分 至 2015年03月25日 17时00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地点为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三楼),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jhztb.gov.cn)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3187208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城建发展和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环球商务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吴勉 联系电话:13868982880
传 真: 邮政编码: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一幢2楼
联 系 人:骆军强 联系电话:82410965
传 真: 邮政编码:
2015 年 3 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