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 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 2.采购项目名称: 元明清天妃宫遗址本体保护加固工程 3.采购项目内容:(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种类、参数;服务的技术水平、需求等)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4.采购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 元、明、清天妃宫遗址现存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已经考古发掘的面积目前为500平方米,目前已建遗址博物馆。明清大殿基址保存基本完整,明代大殿建筑基址被叠压在清代大殿建筑基址之下的痕迹明显,平面布局基本吻合。清代天妃宫大殿基础,包括墙基、散水、磉墩、柱础、月台、踏步等。天妃宫遗址是金代直沽寨发展为元代海津镇的标志,是明代卫城发展为清代府县城的见证之一,对研究天津古代海洋文化发展和天津古代城市起源,具有十分要的地位和极其珍贵历史价值。但由于长期受所处环境因素的影响,天妃宫大殿遗址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大殿基址砖和夯土酥碱严重,且有加重的趋势,严重威胁着遗址的长期保存。因此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 根据国家文物局对《元明清天妃宫遗址本体保护加固方案》文物保函【2013】1757号批复意见,原则同意保护方案,保护工程经费已经到位。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展示元明清天妃宫大殿基址,特申请《元明清天妃宫遗址本体保护加固工程》项目进行采购,采购目的是对遗址进行保护加固,增加遗址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展示性。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遗址具有不可再生性,任何文物保护工程都必须谨慎小心。遗址基址砖及夯土保护加固工程需具有文物保护勘察设计和施工经验及相关资质的单位,另外施工人员还需具备化学、岩土等专业方向。本次采购对象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是目前具有遗址保护勘察和施工甲级资质的单位,且具有较好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属于国家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长期从事文化遗产保护技术研究,获得较多科研成果,做过较多土遗址保护工程,积累了大量保护经验。鉴于此次元明清天妃宫遗址本体保护工程的专业性要求以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在遗址保护具有丰富经验,为保证此次遗址保护加固工程的质量性、安全性和科学性,可以选择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作为采购对象。 梅鹏云: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 高级研究员 盛立双: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 高级研究员 张俊生: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 副高级研究员 8.公示的期限:2015年03月06日-2015年03月12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51号 联系人:安庆霞 电话:1392020998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24538172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天津市财政局采购处 23311740 附件: 项目需求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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