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射阳岛生态体育公园截污排水工程经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实施,建设资金已到位。该项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实施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射阳县海通镇海市路10号 (二)项目工程内容:截污排水工程 (三)计划总投资:约120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4月~ 2015年5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二)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三)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没收。 三、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精神,投标报名人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四、付款方式 1、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60%拨付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核价的90%工程款; 3、剩余10%质量保证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结清。 五、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2.4万元; (二)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四)“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2.开户名:射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帐 号:1109630109000158558 (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人应交射阳县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射阳县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六)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资格审查: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七、评标定标办法:本招标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控制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废标;开标现场随机确定K值。K为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按照最接近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八、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投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合德镇人民西路100号)。 (三)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四)投标报名材料: 1.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十、实地考察、答疑时间地点: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也不集中答疑。 (特别提醒:本工程施工场地比较狭窄,机械运输困难,对现有环境设施做好保护,故投标人应认真考察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时间: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说明。 十二、公告公布时间: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2日。 招标人:盐城射阳岛生态体育公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封 耿 刘信中 电 话: 13961979922 13611535049 地 址:射阳县海通镇海市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聿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芹 电 话:15962069700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5号三楼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