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5年产能建设项目组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2015-0059072-DQYT-0003347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元48井区主干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原四级砂石道路升级为沥青道路,长度约24.925km。 2.2 建设地点: 陕西省吴起县。 2.3 计划工期: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0 日。 招标范围:四级砂石道路升级为沥青道路,长度约24.925km,具体以施工图设计路-2174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2.2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4 信誉要求:近三年社会信誉良好; 3.2.5 质量安全:投标人必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3.2.6 项目经理资格: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3-09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3-13 18:00:00.0
4.1 具备投标资格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请于 2015 年 3 月 9 日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8:00,在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四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南角陕西省交通培训中心四楼(苏里格大厦斜对面)412房间(联系人:宋超、单传志,电话:13096909362、18717317898),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得拒绝潜在投标人。如果招标人拒绝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投诉。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3-31 08:3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8时30分。 5.2 投标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昆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苏里格大厦B508室)《投标保证金原始凭证》或中国银行西安风景御园支行《保证金余额通知书》。 5.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南角陕西省交通培训中心三楼。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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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15-03-31 08:3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南角陕西省交通培训中心三楼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邮编: 163453
联系人: 宋超、单传志
电话: 13096909362、18717317898 传真: 13096909362
电子邮件: songcao@cnpc.com.cn
开户银行: 大庆交通银行龙岗支行
账户名: 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36000605018010047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