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城区海兰江景观人行桥工程 已由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井市城区海兰江景观人行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字[2015]18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龙井市城区海兰江景观人行桥工程;
建设规模:桥梁总长度186米、桥梁宽度5米;
招标范围:桥梁工程;
标段划分:1个;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自筹资金100%,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海兰江;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 近两年 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请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至 2015 年 3 月 16 日(3月14、15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 在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房产局一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联系人: 洪波 ,联系电话: 13944702112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原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3月31日9时30分 ,地点为 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井市房产局一楼) 。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至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基本账户中或开标时提供经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20万元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
联 系 人: 蔡成革 邮 编: 133000 电 话: 0433-32350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延吉市北阳路567号
联 系 人: 李海兰 邮 编: 133000 电 话: 0433-2450327
传 真: 0433-2613046 电子邮件: lxy970609@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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