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9231503090101项目名称新四军三师师部旧址修缮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3209231503090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四军三师师部旧址修缮提升项目已由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审【2015】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益林镇西南村 2.2工程规模:新建一幢仿古楼,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74m2。修缮部分主要是对四幢房子改造, 其中包含地面、墙、屋面损坏的地方进行维修。 2.3预算评审价:219.91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231503090101-BD-001 新四军三师师部旧址修缮提升项目 主要对新四军三师师部旧址进行修缮提升。 12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原资质标准:二级(含)以上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新资质标准:二级(含)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1.下载时间 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下载地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10%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219.91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时,付工程总价的10%;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至工程总价的30%;工程竣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的70%;工程竣工结束满一年并经有权部门审计结束后30日内再付审计价的20%;工程竣工结束满二年并经有权部门审计结束后30日内付清工程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799号 地 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孙军 联 系 人:曹步梅 电 话:13305117168 电 话:0515- 8971998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年3月 9日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原件清单目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照资信标材料进行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须登录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工作。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指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审材料,下同)与资信标袋内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