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5482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东省云浮至阳江高速公路罗定至阳春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
工程简介: |
广东省云浮至阳江高速公路罗定至阳春段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云浮至阳江高速公路罗定至阳春段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云浮至阳江高速公路罗定至阳春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2010]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罗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罗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罗(定)阳(春)高速公路起于罗定市华石镇莫村(顺接云浮至罗定高速公路双凤至榃滨段,并连接在建的江门至罗定高速公路),终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办朝阳村西(接阳江至云浮高速公路阳江至阳春段)。该项目主线全长约83km(含罗定东互通立交主线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及120km/h。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中分带绿化、路线两侧(填方边坡、挖方边坡一级碎落台)绿化、互通绿化、隧道前区绿化、附属设施绿化、取、弃土场绿化、景观绿化设施,共设2个标段。 2.1.3计划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养护工期:12个月。 2.2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申请人 资质要求 1 LH1 K0+784-K34+910 34.126 所在路段中央分隔带、两侧碎落台和护坡道、互通立交、隧道洞门及附属区绿化工程。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企业 2 LH2 K34+910-K83+278 48.368 注: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2。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只需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就本招标项目绿化工程施工不分标段的提出一份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且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按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的规定确定其获得参与投标资格的具体标段。 3.4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其资格预审申请均满足资格预审详细审查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按资格审查办法的的规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一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的家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报名。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1000元,收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0:00,申请人应于当日9:00至10: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罗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阳春市迎宾大道铁路招待所侧 邮 编:529600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662-7650062/ 13763377653 传 真:0662-7650091 2015年3月10日 |
报名期限: | 2015/3/10至 2015/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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