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园区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2015-001931-0502-301s 垦建招字【2015】 027号 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山东省垦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钢铁园区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山东省垦利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钢铁园区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工程地点:垦利开发区钢铁园区东路(经三路至经五路段) 工程规模:全长720米,主路宽18米,排水采用双侧布置,计划投资约50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计划投资约496万元。监理招标范围:建设项目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计划投资约4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报名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满足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所投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报名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三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0日至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 13:30至17:00)在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接受企业报名。报名施工企业应提供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市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外埠企业进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证明、垦利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垦利县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由垦利县清欠办盖章确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需有本企业交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报名施工监理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项目总监的总监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所报总监注册执业证书工程师需有本企业交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515465236 监 督 单 位: 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发区(兴隆街道)纪工委、垦利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中心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5年3月10日8时0分 - 2015年3月16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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