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嘉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亭湖新区光电大道南段绿化工程,为了公平、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故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亭湖新区光电大道南段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新区境内。 3、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标的最高限价为99.0万元。 亭湖新区光电大道南段绿化工程,包含土方整理、地形改造、土壤改良、苗木购买、种植及养护等,以上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合格。严格按规范进行栽植,苗木栽植应符合绿化规范。管养两年,一年后苗木成活率90% ,二年后移交时成活率达100%(如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则由中标人补植,并负责三年管养成活)。 7、要求工期:15日历天。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并提供2014年9月~2015年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投标人向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六、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3月13日18:00时前(节假日不休)参加报名,报名费为人民币500元【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89号火车站对面---站前不夜城东区北楼17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公章):盐城嘉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潘俊 联系电话:0515-88183632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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