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展示及创业服务中心庭院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5-009
招标条件
本招标规划展示及创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由赤峰市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发【2012】452号文件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规划展示及创业服务中心庭院绿化面积约6544平方米,栽植苗木316株,工程招标内容为苗木栽植、养护等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30天,总投资约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三级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报名。
4、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2投标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
4.3外埠施工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备案手续原件,备案材料从内蒙古建设网(www.nmgjsw.gov.cn)下载。
4.4报名时携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和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报名要求第5点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须到场。
6、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投标资格复核时间甲方另行通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甲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执行招标文件。
详细时间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024076
联 系 人:李斌
电 话: 0476-3585538
招标代理机购:赤峰九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西段东巨大厦四楼
邮 编: 024000
联 系 人: 吴佳明
电 话: 0476-8301806
传 真: 0476-8301806
电子邮件:691528160@qq.com
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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