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委会领导审批,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受开发区临港建设公司委托就2015年开发区市政大修及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扬州市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手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外地企业需提供常年驻扬办事机构证明及养护专业设备证明)。
三、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让利费率报价法。
四、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让利幅度不得低于15%。
五、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缴纳5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年度决算审计后返还。
六、招标内容:
2015年3月1日-2016年2月28日开发区市政维修及养护工程。
九、承包方式及范围: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大修---开发区境内,养护---北起文汇路、南至吴州路。
七、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提交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一式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正常办理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4.9-2015.2月);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无在手工程证明;
5、投标人投标报名前需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三万元整。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接受,其投标保证金在办结算款一起一次性无息退还,落标者在三天内退还。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付款凭证【电汇凭证或转账支票(凭进帐单)】于报名现场随同递交查看。
投标保证金帐户: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特设专户(填写全称)
3200 1744 5360 5250 4370 建行开发区支行
八、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开发大厦三楼310室 联系人:范存余 宋伟
电话:0514-8788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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