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委会领导审批,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受开发区临港建设公司委托就开发区2015年50万元以下小型市政、房建、绿化年度打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扬州市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小型市政: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手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小型房建:投标人须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建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手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小型绿化: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手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标段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让利费率报价法。
四、招标控制价
小型市政投标报价让利幅度不得低于15%。
小型房建投标报价让利幅度不得低于12%。
小型绿化投标报价让利幅度不得低于15%
五、付款方式(4-3-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支付结算审定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结清尾款(除质保金)
六、招标内容:
2015年3月1日-2016年2月28日开发区50万元以下小型市政、小型房建、小型绿化。
七、承包方式及范围: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
八、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提交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一式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正常办理近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14.9-2015.2月);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无在手工程证明;
5、投标人投标报名前需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接受,其投标保证金在办结算款一起一次性无息退还,落标者在三天内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三天前需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年度审计后退还。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付款凭证【电汇凭证或转账支票(凭进帐单)】于报名现场随同递交查看。
投标保证金帐户: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特设专户(填写全称)
3200 1744 5360 5250 4370 建行开发区支行
九、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 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开发大厦三楼310室 联系人:范存余 宋伟
电话:0514-8788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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