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44062015018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三山大道东延市政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南发改资桂字(2013)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三山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工程,路线长度740米,主要绿化范围为中央分隔带(1.5-2米),两侧机非分隔绿带(1.5米宽),背景林(15-50米宽)及导流岛,绿化设计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绿化部分主要包括绿化地平整清理,栽植乔、灌木,花卉,铺种草皮、种植土换填等;园建部分主要包括景观平台园路铺装、景石布置、砌筑石凳、种植池等;市政部分主要包括破除原有水泥路等;安装部分绿化景观给排水主要包括给水管、喷头、闸阀安装等;照明部分包括电力电缆敷设,投光灯安装等。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3月;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6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部分、园建部分、市政部分、安装部分、小游园部分等五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为8821091.9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二 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及造价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不少于630万元的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8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8.1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4.8.2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500元和报名费100元(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3月 11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5 年3 月 17 日 17 时 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8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15.87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3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如法定代表人不委派授权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ret.com/)、南海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ret.com/)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 俊雅花园50座二楼 邮 编: 5280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邱工 联 系 人:卢志盛 电 话:0757-81289981 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0757-81289981 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