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ZQ201503007项目名称通州区2015年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3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3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通州区2015年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通州区2015年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这些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区川姜镇、刘桥镇、平潮镇、平东镇、四安镇、五接镇、先锋镇、兴东镇、兴仁镇、张芝山镇。 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4 月 3 日至2015年5月 30 日,施工日期 57 日历天; ⑶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一次性合格。 四、标段划分、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标段 序号招 标 内 容合同估算 价(万元)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一标段五接镇、平潮镇、平东镇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并养护约398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二标段刘桥镇、四安镇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并养护约416 三标段兴仁镇、兴东镇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并养护约555 四标段川姜镇、先锋镇、张芝山镇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并养护约385
注:投标人可投本项目任意标段的标,但只限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已中前一标段的中标人不中余下标段的标,但价格参与计算。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1、投标申请人2010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绿化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 2、拟派项目负责人2010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绿化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企业所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六、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后审,取消所有形式投标报名环节,但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进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档案库的,投标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发包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开标现场收取)。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3日。 八、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3月23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人将于2015年3月25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及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9:3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十一、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 本次评标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办理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十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单位(银行汇票或到帐转入方式)。 十四、本项目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以转账或汇票方式从中标单位银行基本帐号汇进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帐户。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发包价、图纸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金沙镇银河路70号地 址:海门市海门镇城北新村213幢204室 联系人:曹杨国联系人:顾敬华 电 话:0513-86546130电 话:13063568168 传 真: 传 真:0513-8652078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5年 3月 1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通州区2015年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通州区2015年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这些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通州区川姜镇、刘桥镇、平潮镇、平东镇、四安镇、五接镇、先锋镇、兴东镇、兴仁镇、张芝山镇。 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4 月 3 日至2015年5月 30 日,施工日期 57 日历天; ⑶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一次性合格。 四、标段划分、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标段 序号招 标 内 容合同估算 价(万元)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一标段五接镇、平潮镇、平东镇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并养护约398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二标段刘桥镇、四安镇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并养护约416 三标段兴仁镇、兴东镇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并养护约555 四标段川姜镇、先锋镇、张芝山镇绿色通道景观延伸及补栽并养护约385
注:投标人可投本项目任意标段的标,但只限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已中前一标段的中标人不中余下标段的标,但价格参与计算。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1、投标申请人2010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绿化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信誉良好; 2、拟派项目负责人2010年2月1日(以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绿化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以上。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企业所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六、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后审,取消所有形式投标报名环节,但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进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档案库的,投标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发包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 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代理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开标现场收取)。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3日。 八、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3月23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招标人将于2015年3月25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及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9:30时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十一、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 本次评标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办理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十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单位(银行汇票或到帐转入方式)。 十四、本项目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以转账或汇票方式从中标单位银行基本帐号汇进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帐户。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2)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发包价、图纸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鼎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金沙镇银河路70号地 址:海门市海门镇城北新村213幢204室 联系人:曹杨国联系人:顾敬华 电 话:0513-86546130电 话:13063568168 传 真: 传 真:0513-8652078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5年 3月 10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