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 乐 招字〔2015〕第 012 号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乐平市塔前镇雁塔路路面改造工程, 建设资金己落实,招标人为乐平市塔前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的概况 2.1、路线起点位于乐平市塔前镇,路线起点与国道206相交,终点位于塔前镇政府,路线全长2399.4米。计划开工2015年4月,计划工期6个月。投资规模约340万元。 2.2、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3、本招标工程分 一个 标段,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所有范围。 三、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且五大员必须持证上岗。 3.4、本工程将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不良记录的可能导致其投标不通过。 四、资格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6日在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乐平市塔前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138798590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 1380798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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