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3221503050201项目名称沛县东外环增绿补植绿化工程 (资格预审) 1、沛县园林局建设的沛县东外环增绿补植绿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新城区 3.2工程规模:工程合同估算价为约186万元(绿化补植);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绿化补植) 3.4要求工期:50日历天 3.5质量要求:3.5.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5.2、按照《徐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植物栽植技术规程》(实行)组织栽植施工,在养护期内一直保持良好的绿化效果,符合直至交 3.6、本工程不受联合体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园林绿化中级(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5.3.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证明。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回单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至 2015年3月16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 3月12 日至 2015年 3月16 日17:00前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 3月18 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5年3 月 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11、其他: (1)本工程资格审查及招投标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三天前将原件送到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上报沛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园林局 联系人:胡道朋 电话: 13952222168 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0516--89648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