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智慧谷一期工程夜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编号:HKZ2014081、0660-15950256 1、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淮安智慧谷一期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投资,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2、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安智慧谷一期工程夜景照明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市枚皋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口; (3)工程规模:投资总额约666.7万元; (4)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 (5)招标内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6)质量要求:要求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付款方式:4:3: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⑵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以上(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⑶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⑷拟选派建造师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证书经年检合格;(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⑸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⑹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备查) 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备查) ⑻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备查) ⑼企业须具备经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⑽投标申请须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或《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⑾被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时必须到场,在报名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2014年6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备查) ⑿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承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原件备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核查,若查询发现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 ⒀企业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提供企业法人承诺书,原件备查) ⒁本工程不转包、不分包、不许他人挂靠;(提供企业法人承诺书,原件备查) 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网上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评标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其中任一条未录入或链接不上,将不予认可,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时原件现场备查,上传电子证明材料与原件均无的情况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7、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2015 年 3 月 11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8、开标时间为2015年 4 月 1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 三 )室。 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31日。 12、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淮安科教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科技路18号 联 系 人:杨处长 联系电话:0517-83186967 13、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1号楼C1207室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7-83110023
招标代理人:(盖章) 招标人:(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法定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管委会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招标办备案: 经办人: 部门分管领导: 行政监察: 年 月 日
2015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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