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X201503101336项目名称化工园区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3月1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3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南通市建设工程化工园区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园区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恒联路(中坝南路—联发桥)道路两侧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恒联路(中坝南路—联发桥)道路两侧; (2)工程规模:11969.9m2 (3)招标范围:恒联路(中坝南路—联发桥)道路两侧绿化。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3月20日到2015年4月30日,工期:41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平方米)发包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50310228718293 恒联路(中坝南路—联发桥)道路两侧绿化施工11969.9135.575047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各类别中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类别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各类别中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类别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 非承包人原因致使 工 程项目停 工超过 1 2 0 天(含) 的 ,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 工 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 工证明( 具 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 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 企 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 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 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 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并 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 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3)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 (7)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11日到2015年3月20日14:30 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0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7000元。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项目,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只需携带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肆份。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4)本工程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22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达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邮 编: 226600邮 编:226600 联系人: 王舟联系人:肖建华 电 话: 18051616166电 话:0513-8892662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南通市建设工程化工园区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园区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恒联路(中坝南路—联发桥)道路两侧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恒联路(中坝南路—联发桥)道路两侧; (2)工程规模:11969.9m2 (3)招标范围:恒联路(中坝南路—联发桥)道路两侧绿化。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3月20日到2015年4月30日,工期:41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平方米)发包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50310228718293 恒联路(中坝南路—联发桥)道路两侧绿化施工11969.9135.575047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各类别中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类别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各类别中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类别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 非承包人原因致使 工 程项目停 工超过 1 2 0 天(含) 的 ,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 工 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 工证明( 具 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 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 企 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 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 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 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并 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 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2)投标人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3)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 (7)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3月11日到2015年3月20日14:30 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0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7000元。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项目,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只需携带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投标文件肆份。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4)本工程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22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达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邮 编: 226600邮 编:226600 联系人: 王舟联系人:肖建华 电 话: 18051616166电 话:0513-88926622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