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靖州县城市公园绿地绿化补植项目已由靖招办核【2015】13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州县城市公园绿地绿化补植项目 2.2建设地点:怀化市靖州县城内; 2.3项目总投资:约220.67万元; 2.4建设工期:约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靖州县异溪园、望江楼、知清园、再思公园、教育路、武庙、江东大桥头等地进行绿化补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保修承诺:保修三年并符合国务院[2000]279号令。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4.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项目; 3.4.3承担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且为本单位职工且无在建项目 3.4.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5.2保证金开户名称: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靖州县支行 帐 号: 1914 0117 0972 6688 81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靖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靖州县住建局六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8 标书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9 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时间:从2015年 3月 12日- 2015年 3 月 18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告报名期间内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拟派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书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并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最近时期六个月以上社保证明、⑦外省企业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证明和入湘施工登记证(以上资料均验原件,留存完整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原始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地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靖州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建设单位: 靖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靖州县执法局 邮 编:418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204990648 招标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228号建筑设计研究院五楼 邮 编:418000 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0745-22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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