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盐池县工业园区中央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建【2015】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起307国道,南至广惠街,东起工业园区中央大道,西至东顺路。
2.2规模及招标范围:
中央大道(南环路-307国道)道路,南环路(东顺路-中央大道)道路;敷设钢筋砼管;安装路灯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外省监理企业需提供《进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原件。
3.2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进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原件。
3.3投标单位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2日9时00分至 2015年3月18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网上报名,申请人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等资料(外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等资料,外省企业需上传《进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上传的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印章)。
报名网址: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3月12日9时00分至 2014年3月18日17时00分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盐池县 地 址:银川市开发区新田国际商务中心324室
邮 编: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 联 系 人: 梁晓宇
电 话: 电 话: 0951-3980360
传 真: 传 真: 0951-398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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