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银海新城保障性住房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银海路东侧,金沙路西侧,北郊防洪沟北侧,丹拉高速南侧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银海新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投字【2012】257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规模工期计划投资/万元 G2015SG014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道路工程青福镇小区南路(规划五路-金沙路)修建全长373.387米,青山区金沙路(青福路-小区南路)修建全长334.102米,青山区规划五路,(青福路-小区南路)修建全长200.4米,青福镇青福路(现状水泥路-金沙路)修建全长433.162米。60 日历天5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应携带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备案表、诚信考核证明、押证证明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四、投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03月12日上午8:00至2015年03月17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5年03月17日至2015年03月21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领取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2.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4.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厦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高建国联 系 人:萨日娜 电 话:0472-5220915电 话: 0472-5199098转807 传 真: 传 真:0472-5199095转80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nmgzyxt@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