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巩义市东区幼儿园南侧停车场绿化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巩财招[2015]41号 二、招 标 人:巩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三、招标代理机构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工期:15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具有园林绿化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4、拟任该项目经理应具有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巩义市财政局1楼109室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工程师证书、法人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应为拟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已经确认,不得更改)到财政局701室报名(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十二、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巩义、巩义市财政局公众网。 十三、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刘女士 13663710202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女士 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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