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JS150312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滨海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已由平阳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投资[2010]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阳县滨海新区,共分为九条道路,总长约9500米,包括其中三座桥梁,本次招标范围为道路、桥梁、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基软基处理、交通标识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资金估算约1.6亿元,工期:720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本工程单项建安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适用于按建建[2001]82号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适用于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中新资质标准就位或取得新资质标准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工一项单个合同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平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平预选办(2014)1号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13 日至2015年 3 月 19 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5 年 4 月 8 日, 09:00-16:30(工作日)。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10 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柳浪路1号
联系人:金先生、胡欣欣 联系人:周工、肖工
电话:0577-63705227 电话:13857777842、13606874516
传真:0577-860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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