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5070242 白塔堡河景观路绿化工程(二期)(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为白塔堡河景观路绿化工程(二期)2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白塔堡河景观路绿化工程(二期)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关于白塔堡河景观路绿化工程(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沈浑发改审字【2015】43号 3.招标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4.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白塔堡河景观路沿线(金阳大街—新隆街) 5.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是对白塔堡河景观路(金阳大街-新隆街)实施绿化及景观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铺装工程、园艺造型及小品、电力工程与给水工程,项目实施路段长度为2200米,总占地面积为79732平方米。 6.项目总投资(万元): 4522.56 7.资金来源(万元): 中央投资 0 区县投资 4522.56 省级投资 0 自 筹 0.00 市级投资 0 其 他 0 8.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9.工程内容: 10.标段划分: 第2标段 11.招标内容: 施工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 2015年4月5日至2015年7月30日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2050万元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40万元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 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3-13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3-17 2.报名要求: 报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上述原件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确认。.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15-03-13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15-03-17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售价(元): 600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日 2.开标地点: 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火炬创业园B座8楼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公章)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金威 电 话: 021-24699612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中建峰汇广场) 邮 编: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和平支行 电 话: 024-31918388-307 账 号: 75660188000103664 联系人: 王洋 传真电话: 024-31918309 备注: 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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