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5995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景观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景观照明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佛发改产业交通[2012] 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段,招标项目名称为:佛山市佛陈路快速化改造佛陈大桥景观照明工程(第FCS-20合同段)。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佛陈大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跨越北江支流东平河,是佛山市连接禅城、南海、顺德三区的交通要道。佛陈大桥1994年4月建成通车,全长 佛山新桥是在旧桥两侧各新建一座桥梁,主梁采用双幅变截面直腹板钢箱连续梁,顶板为正交异性板结构。主桥采用 景观照明用电负荷级别为三级,配电电压220/380V,进线电压10KV。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佛陈大桥景观照明及供配电系统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维修保养及保证本工程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其他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本合同段建安费约 460 万元。施工工期为 4 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质量保修期为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资格:①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资质;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处罚有效期内。 3.5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6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人凭有效的CA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通过交易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4.2 报名时间: 2015 年 3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3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也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递交信用等级填报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5.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灯具实体。本项目需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技术要求提供LED投光灯5和LED泛光灯2(含灯具和光源)各一套,含材料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授权书、说明书、质量合格证书、检验合格证书等材料的详细资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 编:528313 联 系 人:张生 郑生 电 话:0757-83921979、26365142 传 真:0757-26365114 招标代理: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魁奇二路18号二座交通发展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工、黎工 电 话:0757-83131103 传 真:0757-83133283 附件:投标人信用等级填报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
报名期限: | 2015/3/17至 201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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