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5GC060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2015-2017年度绿化养护项目 已由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财政局以甬水计【2014】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甬新河部分河段、三江局直管各闸区、萧王庙管理点、防汛演练基地 建筑规模:总绿化养护面积8.1693万m2 招标范围:包括浇灌排水、施肥、除虫、修剪造型、中耕除草、植物补植、树木扶正、台风抢险、绿化设施维护(喷灌设施)及保洁、突击性任务等。 质量标准:参考公园绿地2级及以上养护标准。 养护时间: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地(或事业单位办公所在地)在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标人的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需在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公司(以工商行政登记为准,并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日之前设立有效),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服务;(2)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要求具有绿化养护;(3)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4)2012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合同养护面积在8万m2及以上的绿化养护项目。同时满足上述(1)、(2)、(3)、(4)项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投标。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要求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4年11月、2014年12月、2015年1月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信誉要求 (1)2013年3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公告,且投标截止日时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公告记录认定按照水建管[2009]518号文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2)2012年3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5年3月27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单位公章(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单位全部入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17 日至2015年 3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 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到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8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宁波市三江河道管理局 联系人: 李良裕 招标代理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 联系人:房科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