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天门市垃圾处理厂苗圃、湿地公园及状元路景观改造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天建设文[2015]16号 ,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天门市东环路湿地公园、状元路、垃圾处理厂; 2.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80万元; 2.3招标范围:绿化景观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及建造师(项目经理)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纪录,且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公示期; 3.5投标人须有近两年内完成过两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3.6企业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4.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5 年 3 月 23 日。 4.1.2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申请。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网址 http://www.tmztb.com.)。 4.1.3 市外投标企业申请参与投标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详见网站文件要求。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投标单位,按本网址“会员注册帮助”中的要求办理会员注册手续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投标人网上报名以后,投标人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和电子图章)到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天门市陆羽大道9号)持法人委托书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5年 3月 17 日至 2015 年 3月23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在天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下载2008年清单招投标工具,根据广联达2008年清单投标工具使用说明进行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 详见天公共资源办[2014]16号文《关于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4 月 7 日09时00分,地点为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办公地址: 天门市竟陵办事处四牌路87号 联 系 人: 万 文 联系电话: 0728-52238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门新城CBD国贸大厦南楼6层610-612室 联 系 人:刘 敏 联系电话:0728-5341099 监管机构: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期: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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