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印江自治县武陵公园(景观及公园南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印发改项[2013]36号、印发改项[2013]39号、印发改项[2013]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印江自治县峨岭镇甲山村;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所示内容;概况:总建筑面积为景观工程(含亮化系统及中央人工喷泉及广场铺装、植物、人工步道铺装),公园南路(长360米,宽24米);总投资估算:约3500万元;工期:270天;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自治县峨岭镇县府路5号)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自治县峨岭镇县府路5号)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江自治县峨岭镇县府路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印江县门户网、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印江自治县县城 邮编:555200 联系人:柳贵黔 电话:13985349277 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时代商汇12栋A座604室 邮编:554300 联系人:郑一峰 电话:0856-8131187 传真:0856-8131187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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