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城东新区东方汇贤居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东方汇贤居6-11#、13#、15#、18-23#楼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人。
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代建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在中标后与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由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本工程拟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五年后付合同价款的20%,余款按审计价分三年结清(每年结清额由甲方分配)。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投标(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市城东新区东方汇贤居6-11#、13#、15#、18-23#楼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市城东新区东方汇贤居
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自筹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7、本工程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是
五、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
1 | 大丰市城东新区东方汇贤居6-11#、13#、15#、18-23#楼绿化工程 | 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 约165.04万元 |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2014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4)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5)由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网上获取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
2.获取方式: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大丰平台)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必须及时在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能在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本,导致无法投标或答疑等信息无法获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九、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大丰招标采购网“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三天前将原件送至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
2、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 www.dfzbcg.gov.cn。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教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长平联系电话:0515-83929789
联系地址:大丰市建业路39号
(2)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娟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