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两横三纵环境景观工程东部快速路景观设计 北远达大街(经开区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ZB 2015-0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两横三纵环境景观工程东部快速路景观设计北远达大街(经开区段)绿化工程施工 项目已由长经技管以【2015】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建设绿地面积1870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工期12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8月15日),养护期2年 。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07]17号、[2011]32号及吉建管[2014]6文件)。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东方广场)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46532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邮 编:130117 联系人:李金波 电 话:0431-84552020 88655555 传 真:0431-845520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1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