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0572-2708071
招标工程名称:滨湖大道(南太湖大道交叉口-莘七线)、318国道(高速连接线-西环三路段)南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PPP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Y)2015-003W
招标内容:投资、施工一体化。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工程,配合竣工验收、管理养护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工程类别:园林景观一类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滨湖大道、318国道
工程规模:滨湖大道约15km,318国道长约8 km,滨湖大道占地面积约127万m2,318国道占地面积约37万m2
投资估价:约2亿元人民币
招标方式:PPP模式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湖州市吴兴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工程完工后,项目公司先将项目租赁给招标人使用,租赁期3年,待租赁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约定的金额及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回购款,回购期3年)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 吴发改经投【2014】121号、吴发改经投【2015】10号
计划开、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19日
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0日至 2015年3月31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窗口(凤凰路800号3楼)
联系人:小杨、小刘联系电话:0572-2220041。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
一、(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财务2013年或2014年末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企业诚信良好,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4)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外地进湖拟参加投标施工企业须经备案)
二、本工程允许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投资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投资人,联合体成员为施工企业。
对投资人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财务2013年或2014年末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3)企业诚信良好,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对施工企业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诚信良好,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3)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外地进湖拟参加投标施工企业须经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
取得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外地进湖拟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须经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可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同步办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2013版)、《湖州市区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工程资格预审自评分表(新标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2013年或2014年末独立第三方确认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交投资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复印件(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
【以上1、2条款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投标报名日上推一至三年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信誉、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湖政办发[2014]67号文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和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网上下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效获奖文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有效施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审核。所有涉及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奖项,必须提供获奖文件发布网址,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分按园林绿化工程评分
4、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5、本工程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全部按资格预审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6、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日前7日公布。
7、本工程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9、特别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即施工企业)个数超过一家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上明确各个成员的权利义务,每个联合体成员都需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报名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同上。投标报名材料中所有联合体成员资料都需提供,资格预审打分时,由牵头人明确其中一家的资信资料,作为评分材料,其余成员的资信资料不参加评分。
三、相关文件下载(详见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下载专区)
1、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2013版)
2、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3、资格预审自评分表(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