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3月23日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确定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金秋中路环境提升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金秋中路环境提升工程,本次工程主要为人行道修正、绿化苗木栽植、交通标志及标线等施工内容,其中道路部分约116万元,绿化部分约39万元,标志标线部分约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工期要求为9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均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审定预算价1659469元(含暂列金63000元),最高限价1414597元(含暂列金63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的企业,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同时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城市园林绿化”A1或A2或B组中具有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A1或A2或B组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承包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衢州市企业市政工程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交易保证金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但未获得集聚区招标通用户号的投标者,请先到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管理系统企业备案登记,获取招标通用户名,备案登记表格下载及操作步骤见附件“招标通” ,联系人:姜女士,咨询电话:0570-3888061,QQ:1954244948。 3.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账支票等其它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衢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398767021682。联系人:姜女士,咨询电话:0570-3888061。 3.3投标保证金到账及操作截止时间:2015年3月23日08时30分,汇款后请登录集聚区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见附件“招标通”,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交年金单位亦同上操作,按以上时间完成项目网上报名)。 4.录入信息 4.1承包商于2015年3月23日上午8:30~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联系电话: 0570-3851583。 4.2录入信息时必须由承包商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请于2015年3月20日16:00时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电话:0570-8757609)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220.191.236.84/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20080512100125859 注:在截止时间前未能录入信息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将拒绝接收其文件(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录入信息时间延误的除外)。对因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原因造成的不能录入信息问题,请咨询办理机构。 5. 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递交 5.1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3 日9:30时,地点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 (1)报价函; (2)封4.1 总价; (3)表4.2 说明(总说明); (4)表4.3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5)表4.4 单位(专业)工程报价计算表; (6)表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表4.5.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8)表4.5.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9)表4.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表4.6.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1)表4.6.1.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2)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 (13)表4.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 (14)表4.8.1 暂列金额明细表; (15)表4.8.3 计日工报价表; (16)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7)表4.8.9 主要工日价格表; (18)表4.8.10主要材料价格表; (19)表4.8.11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5.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 市政: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上限8.35%,下限6.82%)(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7.3%计取(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园林: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上限5.12%,下限4.19%)(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0.94%计取(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交通: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上限15.81%,下限12.94%)(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1.96%计取(注:以“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税金按3.577%计取(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为计费基数),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按0.2%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 5.6暂列金额为63000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5.7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制版1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1个,用预算软件报价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承包商的确定 6.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6.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6.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本工程风险控制价=(审定最高限价-暂列金×1.03577)×85%+暂列金×1.03577】,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6.5第一候选承包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6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6.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附: 1、报价函 2、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 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 4、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5、图纸(详见附件)
发包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通衢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红仙 电话:0570-8030297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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