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夏水利调度中心绿化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已经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计发【2015】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与贺兰山路交叉路口(宁夏水利调度中心)。 2.2招标内容:绿化及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业绩,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2要求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注册登记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不良行为或无证明的,不能参与投标,开标时须携带原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17时30分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报名。(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0951-7805196、13309592234)。 4.2不愿办理CA锁的投标人,可联系项目代理机构携带相关证件到代理机构办公场所,由代理机构现场协助投标人办理网上报名。 4.3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进宁备案登记证(省外企业)、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资料的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 4.4网络报名成功后,从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27日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水利调度中心 地 址: 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邮 编:750001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张建华 联 系 人: 张强 电 话:13995193918 电 话: 1571958906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