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整包 | 绿化工程 | 1、石楠:地径为5cm,全冠,土球50cm以上; 2、樟树:米径6cm以上,树杆通直,截杆高度2.5m,土球50cm以上,主杆包裹防护层1.5m以上。 3、栾树:米径6cm以上,树杆通直,截杆高度2.5m,土球50cm以上,主杆包裹防护层1.5m以上。 4、柏木:品种为柏木,苗高1.2m以上,冠幅30cm以上,土球25cm以上。 5、桂花:米径5cm以上,苗高2.5m以上,树杆通直,保留树冠骨架,土球50cm以上. 6、桉树,为一年生耐寒桉树容器杯合格苗。 | 采用全包方式进行施工,包括造林地清理、打穴、桉树等苗木购买、基肥、追料、栽植、管护等,管护期限为两年。 | 项目完工时间:2015年4月底前; 项目实施地点:衡枣高速常宁段连接线通道、岳临高速庙前出口、常宁出口; 付款方式:付款分两年,第一年付款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前,桉树付款标准为8元/株,但要求栽植的桉树树高检查时在1.0米以上,第一次检查验收时间为2015年11月28-30日;第二年付款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付款标准为6元/株,但要求栽植的桉树树高检查时在2.5米以上,第二次检查验收时间为2016年11月28-30日。补植石楠及栾树年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结清。11月30日验收成活率合格标准为85%(含)以上。衡枣高速连接线绿化工程实施包括苗木采购、整地、栽植及管护,实行包栽包活,管护2年,成活率95%以上(含),2015年底支付60%,2016年底支付40%。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检察院出具的无违法证明。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3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林业局地址:常宁市泉峰东路11号
联系人:唐局长电话:0734-72458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 唐宗秀电话:0734-8898260、8154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