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新城花苑三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 景观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城花苑三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新城花苑内。 | |
(2)工程规模:新城花园三期景观照明工程,6米路灯LDDB-003534套、3.5m庭院灯LTDY007642套、草坪灯8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3)招标范围:新城花苑三期景观照明工程施工,6米路灯LDDB-003534套、3.5m庭院灯LTDY007642套、草坪灯8套,本次招标6米高路灯:灯架由投标人采购并安装;灯具招标人供应,投标人负责安装,3.5米高庭院灯:由投标人采购并安装。灯源及电器元件推荐品牌:飞利浦、西蒙、欧司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4月24日~ 2015年5月24日;工期:30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合格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HAX20150319230518380 | 新城花苑三期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 6米路灯LDDB-003534套、3.5m庭院灯LTDY007642套、草坪灯8套 | 45match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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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7)其他报名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查询有效期内)。 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8)其他: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5年3月20日到2015年4月15日年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5日上午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
7.其他事项 |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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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2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 .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招标文件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无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其他要求 | 其他报名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查询有效期内)。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新城花苑三期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
工期 | 3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合格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捌仟元整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工程造价100分,总分100分。
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 符合性评审通过 |
2.2.3(1)投标报价得分96.00分
2.2.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1.00分
2.2.3(3)市场信用评价得分3.00分
方法: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2.2.4投标报价(96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2×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50%,55%,60%,65%,70%;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为86%。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保留四位有效小数。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 C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3.2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2.2.3.3市场信用评价(3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3%的比例纳入评分体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9.联系方式: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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