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容县真武阁景区旅游提升工程(绣江休闲文化公园)—栏杆步道部分施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14】14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容州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容县绣江南岸(绣江大桥东侧至高速引桥段)。 合同估算价:投资约 536.4万元。要求工期: 50日历天。招标范围:广西容县真武阁景区旅游提升工程(绣江休闲文化公园)—栏杆步道部分,详见施工图及容县财政局投资评审确认工程量清单内容。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如为临时解锁附临时解锁申请表原件)。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须处于“启用”状态)及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诚信库信息查询表》参与投标报名。 3.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内取得并在报名时递交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4. 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4.1实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0时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通过验证,并持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诚信库信息查询表》在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4.3图纸押金500元/套(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3日北京时间9时整, 地点为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如为临时解锁附临时解锁申请表原件核验)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完成工程量周期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容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rxjsgc.com)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9. 交易服务单位 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容州镇桂南路150号四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容县监察局 0775-5329031 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0775-5322093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5315818容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75-5312616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容州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容县容州镇中环西路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2号 联系人:李丕鹰 联系人:甘春秋电 话:0775-5320669 电 话:0775-2692809 开户名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玉林市广场东路支行银行帐号:622 357 490 922 201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