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新宁镇长沙村人饮、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GXDYZB-2015-(CZ)-07)招标人为扶绥县新宁镇长沙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扶绥县长沙村 建设规模:总长度1700米,宽度3.5米。 工程投资:约240万元 要求工期:180 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本企业注册人员,同时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房建)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月 23 日至 2015 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报名,由其委托专职投标员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税务登记证副本;(7)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及五大员职称证、身份证;(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10)“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查询记录原件;(11)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4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专职投标员应本人递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县新宁镇长沙村民委员会 地 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长沙村 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13768825263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6楼609 联 系 人:罗敏吉 电 话:0771-3813399/ 18978186465 传 真:0771-5783465 2015 年 3 月 23 日 相关新闻 暂无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