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徐州贾汪区朝阳渠景观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6501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徐州贾汪区朝阳渠景观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3203051503240201项目名称贾汪区朝阳渠景观绿化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3203051503240201-BD-001标段名称贾汪区朝阳渠景观绿化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3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3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徐州市贾汪区园林局(招标人全称)的贾汪区朝阳渠景观绿化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 已经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贾汪区朝阳渠两侧、转型大道至鲁尔大道
2、工程综述:绿化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4月
5、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按4:3:3方式付款)。建设期不计利息。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
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前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在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去财务室换票)。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 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泉城新区分理处        
账 号:32001718836052503058       
 6.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 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3 月 29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  2015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3 月 29 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 2015 年  4 月  1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 2015 年 4 月  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6分           
                    c投标项目负责人奖项            2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1、其他:
11.1 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3 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悦庭B05号商办楼210-213室 
 联系人: 王  浩    电话:0516- 8761126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徐州市贾汪区园林局(招标人全称)的贾汪区朝阳渠景观绿化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 已经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贾汪区朝阳渠两侧、转型大道至鲁尔大道
2、工程综述:绿化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00万元。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4月
5、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按4:3:3方式付款)。建设期不计利息。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
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5.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前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在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去财务室换票)。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 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泉城新区分理处        
账 号:32001718836052503058       
 6.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5 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3 月 29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时间为  2015年 3 月 24 日至  2015 年 3 月 29 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登记工作。未进行网上登记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 2015 年  4 月  1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 2015 年 4 月  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技术标                       20分  
                    b商务标                       76分           
                    c投标项目负责人奖项            2分
d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1、其他:
11.1 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 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1.3 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悦庭B05号商办楼210-213室 
 联系人: 王  浩    电话:0516- 87611266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期限: 2015/3/24201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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