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河南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09】4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沿河南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281593㎡ 2.3建设地点:沿河南小区 2.4计划工期: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10月20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绿化、硬化、亮化等景观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必须同时参加投标全过程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4日至 2015年3月30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自行审查是否具备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市政专业贰级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承诺,小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检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检员)资格证书,预算员:提供预算员资格证;安全员:1名,提供资格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所提供人员的社保证明,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具备招标公告要求请携带资格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如需邮购招标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 4.2投标人在自行审查时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 ),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投标信息录入,以便核对投标企业工商信息、资质信息、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等。 4.3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其他 7.1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增加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增加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内登记报名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外网(http://www.hljzxzb.com/)下载;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黄女士、肖女士 电 话: 0451-82362805-8021 15545006650 传 真: 0451-82362803-800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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